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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胡先生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机场运行管理公司浦东运行保障部副总经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候机楼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运行保障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运行总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009证券简称:上海机场编号:临2022-048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采取“现场与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绍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胡稚鸿先生、黄广业先生和徐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稚鸿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胡先生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机场运行管理公司浦东运行保障部副总经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候机楼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运行保障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运行总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

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黄广业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先生于1982年10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电信息保障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安检护卫保障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务。

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徐泓女士,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货运枢纽推进事业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徐女士于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场区管理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等职务。

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00 9证券简称:上海机场公告编号:临2022-047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采取“现场与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莘澍钧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冯昕先生、张永东先生、蒋云强先生、黄铮霖先生和刘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持有公司7%股份的股东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曹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各方酝酿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尤建新先生、李颖琦女士和吴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以上第1项议案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冯昕先生、张永东先生、蒋云强先生、黄铮霖先生、刘薇女士和曹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尤建新先生、李颖琦女士和吴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昕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

冯先生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上海航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总监等职务。

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永东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副研究员,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张先生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市政府研究室城市发展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

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蒋云强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蒋先生于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工程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电通信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黄铮霖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先生于199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实业投资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机关党委书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薇女士,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共享中心主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女士于199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临空产业事业部党委委员、财务总监,上海机场集团临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部长,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刘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曹庆伟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先生于1991年8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等职务。

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尤建新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目前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颖琦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目前任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吴伟先生,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曾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信贷部项目科科长、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副行长、上海分行黄浦支行行长,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风险总监)、总行区域审批中心总经理、渤海银行杭州分行行长、总行风险条线独立审批人等职务。

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009证券简称:上海机场公告编号:2022-049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特别提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须凭随申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会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8日14:00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机场华美达广场酒店二楼会议厅(启航路11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8日

至2022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2年7月23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不采取现场登记方式。有参会资格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填妥股东登记表和/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并于2022年8月1日之前将上述登记表和/或授权委托书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股东登记回执邮寄至有参会资格的股东。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启航路900号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207

传真:(021)68341615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及有价证券;

(二)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登记表中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和邮寄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晔

联系电话:(021)68341609

传真:(021)68341615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须凭随申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会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登记表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股东登记表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600009证券简称:上海机场公告编号:临2022-050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5日,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上海机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及时落实标的资产交割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募集配套资金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持有的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桥公司”)100%股权、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100%股权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第四跑道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浦东第四跑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虹桥公司和物流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浦东第四跑道将成为上市公司持有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机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4.0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标的资产虹桥公司100%股权最终确定交易作价为1,451,589.32万元、物流公司100%股权最终确定交易作价为311,900.00万元、浦东机场第四跑道的最终确定交易作价为149,749.17万元,上述标的资产合计交易作价为1,913,238.49万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433,939,325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上海机场拟向机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海机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9.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500,000.00万元,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39.19元/股测算,发行数量不超过127,583,567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并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四型机场建设项目、智能货站项目、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1、虹桥公司100%股权

虹桥公司依法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的《登记通知书》(NO.20000001202207120001)。截至本公告日,机场集团持有的虹桥公司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虹桥公司100%股权的过户事宜已完成,公司已合法持有虹桥公司100%股权。

2、物流公司100%股权

物流公司依法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的《登记确认通知书》(NO.42000001202207110007)。截至本公告日,机场集团持有的物流公司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物流公司100%股权的过户事宜已完成,公司已合法持有物流公司100%股权。

3、浦东第四跑道

公司与机场集团已于2022年7月21日共同签署《浦东第四跑道相关资产交付确认书》。浦东第四跑道资产交割不涉及土地与产,无需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机场集团持有的浦东第四跑道所涉及相关资产已完成交割,公司已合法持有浦东第四跑道。

(二)期间损益的分配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的有关约定,除浦东第四跑道外的其他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因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因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机场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予上市公司。双方确认交割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月份之前一个月的最后一日,上海机场应聘请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交割审计,并自交割日起九十日内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双方确认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的依据。机场集团承担过渡期损益补偿义务的,应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以货币方式将补偿款全额支付给上海机场。

三、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包括: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事宜;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向机场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进行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并办理相关事宜;

3、公司需就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4、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交割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执行相关协议中关于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5、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等。

四、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完成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和核准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7月21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完成情况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交易各方可依法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交割均已完成,本次资产交割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办理后续事项,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确认通知书》;

2、浦东第四跑道相关资产交付确认书;

3、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号);

4、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机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完成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完成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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