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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103,897,6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100,160,74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06.79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具体详见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及2021年9月8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为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鉴于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专项账户进行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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