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安泰化学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安泰化学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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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72,752,452股;2、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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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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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或保证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泰化学办理解除质押证明;
3、安泰化学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融资业务提前购回申请表》;
4、安泰化学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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