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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证券代码:688011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公告编号:2022-03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7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至09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 xggdkj.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7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玉伟

财务总监:赵学平

独立董事:曹如鹏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07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至09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 xggdkj.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451-58627230

邮箱:zqb xggdkj.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年7月22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光光电的保荐机构,对新光光电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上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新光光电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1、经营业绩存在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6.92万元,同比下降23.06%。由于上半年国内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公司所在区域新冠疫情管控较为严格,且产品最终用户及所在地对人员出入管控升级,公司人员出差受限,项目调试受阻,产品无法按期验收,导致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仅为1,381.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6.41万元;第二季度随着公司所在的哈尔滨地区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的项目调试、验收等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恢复正常,使得公司第二季度整体运营情况保持了良好发展,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836.92万元,但较上年同期仍存在一定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02万元,同比下降5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35万元,同比下降138.61%。主要系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减少所致;同时,随着应收账款账龄的增长,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84.30万元,增长83.15%;此外,随着2021年6月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中久新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新设立各办事处经营业务的陆续开展,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略有增长。以上综合因素导致报告期公司利润下降。

2、募集资金使用较预期存在延后

受新冠疫情反复、低温环境持续时间长、极端天气增多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施工人员无法按原定计划就位、施工条件受阻以及人员招聘进度超出预期,进度存在一定延后。2021年8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对“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2023年7月。2022年8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7月。若短期内新冠疫情、施工条件以及人员流动限制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或未能出现明显改善的趋势,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进一步延期的可能。

3、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被交易所监管警示情形

2022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11号”《关于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新光光电,新光光电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新光光电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玉伟,新光光电财务总监赵学平以及新光光电独立董事曹如鹏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予以监管警示。

(二)整改的情况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合理预计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公司未来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影响,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针对监管警示事项,保荐机构督促新光光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拟针对该等事项对新光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定期针对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提示等手段协助上市公司予以纠正。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制及技术研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军用产品分为批产产品和研发产品。

批产产品方面,军方型号产品研制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设计定型与生产定型等阶段,从研制到实现销售的周期较长。作为高端武器装备的配套供应商,公司研发的产品通过客户鉴定并定型后,标志着公司产品达到客户要求。当公司产品应用的武器装备通过军方鉴定并定型后,方可批量生产并形成销售。在军品定型过程中,若公司研制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总体单位型号产品没有通过鉴定并定型,则将影响公司未来批产产品的收入规模。

研发产品方面,公司研发产品因个性化需求高、指标参数要求严等因素,导致前期研发难度较高、投入较大,公司存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付研发产品或无法突破技术瓶颈以达到客户要求的风险。

民用产品研发主要是基于公司成熟技术,针对不同的应用背景,进行软、硬件产品研发,因需要不断拓宽应用领域,对于新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推广风险。

2、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涉及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激光对抗系统、光电专用测试等领域,主要应用于以导弹为代表的精确制导类武器。虽然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严格遵守质量体系标准及国家军用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但因高端武器装备系统过于复杂,是多学科有机结合的产物,在研制、论证、生产过程中均存在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可能。此外,由于军工客户对军品执行严格的“双归零”规定,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执行较长周期的产品验证和确认。因此,公司产品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受新冠疫情影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6.92万元,同比下降2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02万元,同比下降5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35万元,同比下降138.61%。上半年经营业绩不达预期主要由于国内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公司所在区域新冠疫情管控较为严格,且产品最终用户及所在地对人员出入管控升级,公司人员出差受限,项目调试受阻,产品无法按期验收,导致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较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现亏损。尽管目前新冠疫情一定程度得到控制,但仍有部分地区出现反复的迹象,倘若2022年下半年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公司项目调试或产品交付、验收无法按期完成,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业务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对该部分收入对应销项税额予以返还或免税。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流程较长,涉及政府部门较多,公司该业务涉及的销售合同备案时间较长,在收入确认时点存在部分合同尚未完成备案的情形。对未能及时进行备案的合同,公司在收入确认时点按照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计提应交增值税,待取得合同备案后,再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退税,并在确定可以收到退税款时将其计入当期其他收益。

同时,对于公司该类产品销售,在审价未批复之前,针对尚未审价完毕的产品,公司以合同约定的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审价完成后,公司与客户按照审定价格,根据已销售产品数量、暂定价与审定价差异情况确定补价总金额,公司将补价总金额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因此,由于该类产品销售业务的税收政策及补价取得时间、金额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从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风险。

此外,公司的军用产品由研发产品和批产产品组成,其中研发产品收入大部分来源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方向,主要是军方和总体单位的仿真实验室的技改建设需求;其建设投入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将导致收入的波动。批产产品主要为型号产品和军贸产品,均按计划生产,一旦总体单位的交付计划调整,也会带来收入的波动。

(三)行业风险

军用产品方面,部分有技术储备的民营企业未来可能成为公司潜在竞争者,进入军品市场后影响市场竞争格局,导致公司可能存在市场占有率下降风险。

民用产品方面,尽管公司正在开发的民用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且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在新的市场领域内,公司尚需积累市场经验,存在民品市场短期内达不到预期开发效果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国防科技行业主要受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国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国家削减国防开支,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近年来国际形势存在诸多不稳定性,叠加国内新冠疫情的反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倘若国际形势的发展超出各方预期或国内新冠疫情的反复的不确定性影响范围扩大,均将对公司经营所处宏观环境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3.06%,主要系第一季度国内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公司所在区域新冠疫情管控较为严格,且产品最终用户及所在地对人员出入管控升级,公司人员出差受限,项目调试受阻,产品无法按期验收,导致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仅1,381.31万元;第二季度随着本地区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项目调试、验收等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恢复正常,使得公司第二季度整体运营情况保持了良好发展。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38.61%,主要系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减少所致;同时,随着应收账款账龄的增长,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84.30万元;此外,2021年6月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中久新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新设立各办事处经营业务的陆续开展,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略有增长。以上综合因素导致报告期公司利润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8.0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5.96%所致。

综上,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依托核心技术,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武器系统研制等领域,专注于提供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光学制导、光电专用测试和激光对抗等方向的高精尖组件、装置、系统和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将多年积累的先进军用技术向其他领域转化,结合自身在光电领域的研发优势及市场需求,针对电力检测、森林防火等民用领域进行了产品开发。

在光学制导领域,公司掌握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光学制导多项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较大技术突破,有效支撑了若干重点型号装备的研发、生产和装备;在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领域,公司为国内龙头企业,处于行业领导者的地位,其多项产品填补了国内产品的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为我国高端制导武器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保障了我国制导类武器的精确打击能力;在光电专用测试领域及激光对抗系统领域,公司掌握核心技术,处于国内细分领域第一梯队。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研发、技术、服务、质量及人才等方面,在2022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368.3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3.44%,与去年同期的1,226.46万元相比,增加11.57%,主要系报告期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科研项目进展顺利。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2项,其中新增授权发明专利3项;新增获得授权软件著作权3项,具体情况如下: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022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光光电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根据“XYZH/2019BJGX0462”《验资报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光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47%股份,通过福建大田哈博永新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0.13%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0.61%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康立新直接持有公司5.68%股份。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474,000股,董事康立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677,093股,董事王玉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0,518股,除此之外,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截至2022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上半年度持股数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注:除康为民、康立新以及王玉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因此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股变动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关峰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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