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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鸿远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6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0.9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鸿远电子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二)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鸿远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三)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鸿远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未收到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54,4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9月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变动前数据为截止2022年8月31日的股本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鸿远电子公司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鸿远电子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回购注销安排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6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8月31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42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0.00元/股,最低价为112.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8.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24)。

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9.6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8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2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232,404,000股的比例为0.1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0.00元/股,最低价为112.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8.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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