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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为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永隆”)给香港长虹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以下简称“中银澳门”)给香港长虹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永隆”)给香港长虹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以下简称“中银澳门”)给香港长虹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7,265.83万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2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下同)。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6.56%;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8月,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与招商永隆签订了《Guarantee》,约定公司为招商永隆基于《授信协议》向香港长虹提供的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银澳门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中银澳门基于《综合授信协议》等协议向香港长虹提供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3,000万美元。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440,21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四川长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新增不超过6,930万元的质押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次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止失效,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四川长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均在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同时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永隆签订的《Guarantee》

1、保证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期间:持续担保至被保证人应付款项结清。

(二)公司与中银澳门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期间:担保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子公司、购客户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2022年6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8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56%;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86,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8%。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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