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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中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为原告;案件二中爱建信托为申请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一、案件二均为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中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为原告;案件二中爱建信托为申请执行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爱建信托与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海运”,所涉案件为“案件一”)、上海隆维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维畅”,所涉案件为“案件二”)因信托贷款合同产生债务纠纷,爱建信托作为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于前期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申请,要求两名债务人分别履行相应归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其余八名被告/被执行人分别履行对应的担保义务。爱建信托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相关受理文件,上海金融法院决定对上述两案件分别进行立案起诉和立案执行。后续案件一已经法院一审判决并生效,爱建信托胜诉,案件一进入执行阶段。截至2021年6月30日,案件一和案件二均取得相关进展,其中案件一爱建信托已收到法院划转的执行款987万,其他抵押物等正在执行中;案件二爱建信托共计收到法院划转的股票执行款4386余万元,收到法院裁定抵偿债务的股票(ST中昌600242)1770万股,已非交易过户,爱建信托将继续追偿本案中其他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后续案件一取得相关进展,2021年底,爱建信托以司法拍卖形式受让1050万股ST中昌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爱建信托名下。截至2021年底,爱建信托以抵债方式、司法拍卖方式共受让2820万股ST中昌股票,占ST中昌(600242)总股本的6.1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爱建信托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供给上市公司ST中昌并对外披露。爱建信托公司于2021年底收到法院对被告/被执行人产的司法拍卖款3561万元。截至2022年6月末,爱建信托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888弄相关房地产过户至爱建信托公司名下,抵偿爱建信托公司债务人民币81,608,800元,相关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2022年8月19日,接爱建信托公司报告,爱建信托为变现抵债资产,拟减持*ST中昌股份,按照相关要求,爱建信托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于8月19日提供给上市公司*ST中昌,具体请见*ST中昌对外披露的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相关公告。(以上事项详见2020年5月28日公司临2020-034号公告、2020年9月3日公司临2020-055号公告、公司2021年半年报、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临2021-066号公告、公司2022年一季报、2022年8月20日公司临2022-034号公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报)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9月23日,接爱建信托公司报告,根据此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目前爱建信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ST中昌股份数量为5,566,651股,占*ST中昌总股本比例为1.22%。本次减持后,爱建信托持有*ST中昌股份22,633,349股,占*ST中昌总股本的4.96%,不再是持有*ST中昌5%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相关规定,爱建信托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及《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9月23日提供给上市公司*ST中昌,详情请见*ST中昌对外披露的公司股东减持进展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案件一、案件二尚在执行过程中,且质押物的价值具有波动性,执行条件较为复杂,同时相关保证人亦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及金额。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执行及追索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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