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根据《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3日起调整为18.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18.20元/股×85%=15.47元/股)的情形,若未来16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银龙”)的通知,获悉莱阳银龙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获得产品准入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网站于近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0号)》,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0批)》予以公告,其中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序号364号信息公告如下: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4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