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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8,917股,占公司总股本59,158,392股的比例为1.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23.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8,01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证券代码:688092证券简称:爱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56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9月30日,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8,917股,占公司总股本59,158,392股的比例为1.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23.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8,01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8,917股,占公司总股本59,158,392股的比例为1.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23.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8,01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92证券简称:爱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57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报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产生。“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大优势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公司此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司在持续创新能力、专业化发展战略、市场竞争优势等方面的认可,也是对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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