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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2-04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俞卫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泽红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泽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俞卫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泽红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泽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俞卫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泽红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泽红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2-03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月15日届满,鉴于现任独立董事梁华权先生、符启林先生、周洪庆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11月26日即将六年期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及候选人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俞卫忠先生、戴丽芳女士、俞丞先生、顾书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邵家旭先生、李兴尧先生、井然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兴尧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井然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井然哲先生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及提名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任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俞卫忠,男,196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77年至1989年任职于武进建材工业公司技术研发部;1989年至1992年担任常州中墅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至1997年,担任常州市中英物资公司总经理;1997年创立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创立常州中英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起,担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设立中英科技员工持股平台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担任普通合伙人。

截至目前,俞卫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72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7%,俞卫忠先生及其配偶戴丽芳女士通过其控制的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控制公司9.97%的股份(中英管道持股7,500,000股,其中俞卫忠先生持有5,625,000股),此外,俞卫忠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05%的股份(中英汇才持股3,045,000股,其中俞卫忠先生持有39,000股),俞卫忠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俞卫忠先生与公司董事戴丽芳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丞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俞卫忠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戴丽芳,女,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7年,任常州市中英物资公司财务部经理;1997年起担任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至2016年担任常州中英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起担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戴丽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6%,戴丽芳女士及其配偶俞卫忠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控制公司9.97%的股份(中英管道持股7,500,000股,其中戴丽芳女士持有1,875,000股),此外,戴丽芳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0,000股(中英汇才持股3,045,000股),戴丽芳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戴丽芳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丞先生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丽芳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俞丞,男,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常州中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0月起,任中英科技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俞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1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俞丞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先生与董事戴丽芳女士之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俞丞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顾书春,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11月至2006年10月,任职于昆山合正电子有限公司工务部,任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09年2月,担任常州中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务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担任常州中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3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常州中英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起,担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顾书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中英汇才持股3,045,000股)。顾书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顾书春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兴尧,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5年8月担任仪征化纤集团公司资金会计职务,2003年4月担任常州永申人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职务,2010年9月起任教于常州大学。曾任常熟国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诺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兴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兴尧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兴尧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邵家旭,男,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军品事业部总经理。任职期间负责江苏洛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工作,并协助公司于2017年10月在上交所完成挂牌上市。负责公司上市后的资本运作、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内控治理等工作。2017年以来,协助公司完成多项对外投资合作,其中由公司投资控股的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和江苏洛凯电气有限公司两家企业2022年的营业收入总额预计将超人民币6亿元。负责公司双主营业务模式的搭建并主持公司军品事业部工作。2018年以来,陆续为公司引入军工业务并于2020年实现军品业务年销售收入3000余万元。2020年底促成公司与江苏空天轻合金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公司正式进军军品航空航天零件超精密加工行业。

截至目前,邵家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邵家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邵家旭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井然哲,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6月起任教于上海财经大学,期间2012年1月-2013年7月曾在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发表论文40多篇,出版著作5部,承担完成国家及省部级课题10多项。

截至目前,井然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井然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井然哲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2-03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五、第三届监事会组成及候选人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经公司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史建忠先生、赵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七、备查文件

3、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史建忠,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1989年10月至1992年5月,就职于常州西梯玛瑙有限公司,任模具工段工段长;1993年7月至1997年11月,就职于常州华商不锈钢有限公司,任采购部采购员;2003年1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常州中天钢铁有限公司,任生产部调度员;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部总务;2018年5月起,担任中英科技监事。

截至目前,史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史建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史建忠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赵琳,女,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位,研究生学历。2015年至2021年担任上海聚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位,2021年至今担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职位。

截至目前,赵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赵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琳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2-03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邵家旭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2-03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井然哲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井然哲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2-03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兴尧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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