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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原公告在“四、季度财务报表”章节中,合并资产负债表“结算备付金”中列示的2022年9月30日以及2022年1月1日金额,应在“货币资金”中列示;合并年初至报告期利润表中“财务费用”上年同期金额,亦需更正。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2-13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原公告在“四、季度财务报表”章节中,合并资产负债表“结算备付金”中列示的2022年9月30日以及2022年1月1日金额,应在“货币资金”中列示;合并年初至报告期利润表中“财务费用”上年同期金额,亦需更正。

现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情况

更正前:

四、季度财务报表(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卫民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卫民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强

更正后: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卫民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卫民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强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造成实质影响,更正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2-13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长61.33%,主要是报告期加快工程回收及获取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93.26%,主要是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兑付及逾期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5892.11%,主要是报告期加快业务拓展,预付项目材料款等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17.46%,主要是报告期加快业务拓展,支付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44.84%,主要是报告期加快施工进度,拓展新业务新增项目备料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228.70%,主要是报告期新增信息软件及实施费用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较期初增长48.12%,主要是报告期支付参股公司股权款所致。

投资性地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86.30%,主要是报告期保税区办公楼装修费用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长131.83%,主要是报告期取得工程款抵债的车位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8.63%,主要是报告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224.88%,主要是报告期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长61.94%,主要是报告期拓展新业务较好,员工人数增加,计提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81.78%,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171.88%,主要是报告期的业务拓展较好,确认的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期末较期初增长36.78%,主要是报告期的业务拓展较好,相应计提项目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49.62%,主要系报告期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业务人员工资及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42.21%,主要系报告期搭建新的业务平台及管理体系,人员工资等各类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46%,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到期银行贷款,相应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的损失金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67.2%,主要是报告期持有参股公司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01.27%,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相应冲回计提的减值损失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9.58%,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相应冲回计提的减值损失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38.33%,主要是报告期支付案件诉讼费用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6.94%,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包括冲回减值损失的金额较大,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经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蔡光、王爱志、万杰持有的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详见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详见2022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经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孙公司广东建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760万元收购广东辰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2022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全资孙公司拟收购广东辰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目前全资孙公司广东建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收购广东辰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广东辰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建艺建造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2022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东建艺建造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卫民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卫民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2-13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待进一步沟通和完善,公司已申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2022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2022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2022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

截至目前,各方就问询函中所涉及部分问题的核查和商讨工作尚未完成,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保证本次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于2022年11月9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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