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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2月28日),如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为218.94元/股,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公司本次可转债已于2022年11月18日上市。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186.10元/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利元转债”上市时间较短,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出现短期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周俊雄、卢家红、周俊杰、高雪松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2月28日,如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利元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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