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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胜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胜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推选方能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推选方吾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推选方聪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推选舒奎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推选刘翰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推选陈相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推选许文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现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拟对《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于业务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关联董事方能斌、方吾校、方聪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增加9,000万元的最高额限度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关于对外转让部分参股基金出资份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发展及投资情况,就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的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00万元出资额,本公司拟以0元的价格对外转让予杭州深度智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基金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沙洁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推选孙学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推选钟沙洁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出于业务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关联监事钟沙洁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胜达”)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讲行了审查,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推选方能斌先生、方吾校先生、方聪艺女士、舒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推选刘翰林先生、陈相瑜先生、许文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相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孙学勤先生、钟沙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两位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之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能斌先生:1969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包装联合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6月至今历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局主席等职务;1999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11年5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吾校先生、方能斌先生、方聪艺女士父子女三人通过全资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64.1393%的股份(截至2022年11月29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能斌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方吾校先生:1949年7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包装联合会参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至1984年担任大桥包装材料加工厂厂长;1984年至1987年担任萧山包装材料厂厂长、党支部书记;1988年至1991年担任工贸合营萧山包装材料总厂厂长、党支部书记;1992年至1997年担任浙江胜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1994年12月至今历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2004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方吾校先生、方能斌先生、方聪艺女士父子女三人通过全资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64.1393%的股份(截至2022年11月29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吾校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方聪艺女士:197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包装联合会纸制品包装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国籍,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董事等职务;2001年11月至今历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04年1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方吾校先生、方能斌先生、方聪艺女士父子女三人通过全资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64.1393%的股份(截至2022年11月29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聪艺女士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舒奎明先生: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杭州市劳动模范,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8月至2016年8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纸箱厂总管,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成都胜达中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任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舒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8%(截至2022年11月29日),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舒奎明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翰林先生:196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学硕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经济学学士,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联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15日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翰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文才先生,1957年2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印刷学院二级教授、天津科技大学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印刷包装工程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5月至1994年6月在陕西机械学院包装工程教研室任教,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德国合作科研,1995年9月至1998年9月任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院长。1998年9月调入北京印刷学院,曾任校长助理,兼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院长、印刷包装材料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北京印刷学院副校长等职。现兼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标准化协同创新平台包装印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包装工程》杂志编委会副主任,《印刷技术》、《数字印刷》、《中国印刷年鉴》编委、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许文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文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相瑜先生:197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2月至2017年8月年任职于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任职于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职于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相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相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学勤先生:196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国家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一级);杭州市十佳HR经理人。2009年6月至2012年8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教中心主任职务,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教中心主任职务。

孙学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队员条件。

2、钟沙洁女士:198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先后担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助企党务干部、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申报专员、董事长秘书;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8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钟沙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沙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相关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前次预计金额的期间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注2]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期间为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152,209.79万元,净资产60,977.8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5,31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60,224.97万元,净资产60,071.12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88,829.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2,22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为45,304.17万元,净资产为36,643.5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4,666.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9,056.08万元,净资产为40,210.69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37,301.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93

债券简称: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增加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玖仟万元)的最高限额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授权有效期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一致。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并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

(1)本次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增加后,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对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时,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情况,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大胜达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6月22日

2、注册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迎春南路49号4幢

3、注册资本:3,8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纸制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211.15万元,净资产6,749.9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438.91万元,净利润591.6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计9,020.60万元,净资产6,732.82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98.70万元,净利润-17.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2,261.82万元,净资产11,148.0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042.67万元,净利润-193.2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计27,776.85万元,净资产10,817.25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78.83万元,净利润-330.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6月16日

2、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纬八路16号(D)

3、注册资本:3,018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概念包装、纸包装技术研发,高档纸板纸箱制造,瓦楞纸箱、纸板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0,073.81万元,净资产1,722.5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013.98万元,净利润89.2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计6,513.40万元,净资产1,651.16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5.36万元,净利润-71.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持有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子公司目前均经营情况良好,且运行正常。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28,000万元,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9%、1.68%。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胜达”)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德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杨德龙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起止日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杨德龙先生:197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

杨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

至2022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0571-82838418

传真:0571-82831016

联系人:胡鑫、许红英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简称: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部分参股基金出资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胜达”)将持有的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盈创投”)的部分认缴出资但未实际出资的人民币7,800万元财产份额对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滨盈创投份额200万元,占当前基金总规模的0.9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基金管理人审核通过以及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滨盈创投,并于同日与浙江盈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已取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及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滨盈创投基金份额8,000万元,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缴付认缴出资额的2.5%即200万元,尚未出资7,800万元。本次公司将认缴出资但尚未出资的份额及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按0元转让给杭州深度智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度智数科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基金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交易对方情况

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601万元,净资产50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深度智数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J31N5A

4、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盈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胡磊)

5、成立日期:2021年7月19日

6、合伙期限:2021年7月19日至长期

7、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南大道3900号3层3095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管理人员:由浙江盈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私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10、基金备案编码:SXG036

11、备案完成日期:2022年10月25日

1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05.02万元,净资产504.92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2万元。

(二)基金投资情况

本次转让前后,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如下: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权属状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的是尚未实缴出资的基金出资份额,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36.79%出资份额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万元,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协议尚未签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基金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零对价是由于公司尚未对标的该部分出资份额进行实际出资导致,符合市场化交易定价,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基金管理人审核通过以及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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