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11月11日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季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50,255,38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076,616.7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安徽广信集团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7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一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3-6832979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日期。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11月发电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2年11月,公司完成发电量21.7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09%。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61.68%,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10.82%,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33.5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2年12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屿物流”)与贵州中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中垦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象屿物流、贵州中垦基金分别认缴出资2.2亿元、2亿元,分别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48%。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