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以下简称“太仓农商行灌南支行”)申请借款99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亚邦股份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亚邦股份、亚邦供热及太仓农商行灌南支行分别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借款合同》。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供热”)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亚邦供热提供担保金额为995.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亚邦供热提供担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以下简称“太仓农商行灌南支行”)申请借款99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亚邦股份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亚邦股份、亚邦供热及太仓农商行灌南支行分别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借款合同》。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5月17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新设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截止目前,已实际使用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5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99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热能制造销售;电能制造并网销售;除盐水、软化水制造销售;煤渣、煤灰销售;供热设施销售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保证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

2、保证范围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伍万元整。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挂牌的同种外币的卖出价折算;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包括但不限于)等表外业务,按扣除保证金后的风险敞口计算。

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合同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返还财产、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债务。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保证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而形成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方式

本次担保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或法规规定,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亚邦供热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根据其资产负债率水平等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亚邦供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本次为亚邦供热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其业务的经营,确保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15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87%。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无其他的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预中标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6、V7号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近日发布了“(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6、V7号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关情况如下: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智超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不超过评估价格22,555.19万元参与河南铁建投公开挂牌出售中原期货股权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