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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3-0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月3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3-00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拟对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15亿元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3-00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被担保对象黑龙江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瑞美福”)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

因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福集团”)拟对其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瑞美福开展不超过1.15亿元的贸易担保,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业务,公司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人员在额度之内就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询,黑龙江瑞美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是对瑞美福集团对黑龙江瑞美福进行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黑龙江瑞美福与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的贸易事项。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以黑龙江瑞美福与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瑞美福集团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要求瑞美福集团管理层结合黑龙江瑞美福的生产经营、现金回笼情况,审慎开展对外担保业务,加强对其财务管控和内部审计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此次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瑞美福集团作为黑龙江瑞美福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月9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5.97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1.55%;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7,115.61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3-00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执

截止2023年1月1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1月1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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