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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300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高能设立河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占比51%,以下简称“长园高能”)主要业务为研究、开发、产销合成绝缘子系列产品、高低压电气产品,注册资本11,005.5483万元。基于业务发展需要,长园高能于河南省信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园高能电气(信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信阳高能”),主要业务为制造生产复合绝缘子等产品。信阳高能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长园高能以自有资金出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深瑞收购深瑞汇阳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江苏深瑞汇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瑞汇阳”)于2018年9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8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持有其51%的股权,深瑞汇阳另一股东中凯天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天创”)持有其49%的股权。深瑞汇阳主要从事电力配网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22年11月,深瑞汇阳总资产4,722万元、净资产880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764万元、净利润86万元。基于业务规划,长园深瑞以343万元收购中凯天创所持有的深瑞汇阳4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深瑞汇阳变更为长园深瑞全资子公司。中凯天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园共创核心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长园共创1%股份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主要从事电力安全防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长园共创9,930万股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99.3%,自然人伍保兴持有长园共创70万股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0.7%。截至2022年9月,长园共创总资产94,200.35万元、净资产53,404.72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383.81万元、净利润6,951.66万元。

为提升长园共创核心团队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向长园共创核心团队进行激励,以276万元的价格向长园共创核心团队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转让公司所持长园共创100万股股份,转让股份占长园共创已发行股份的1%。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若持股平台合伙人自协议生效日起3年内从长园共创离职,则公司将回购或指定第三人受让该离职合伙人持有持股平台合伙份额;同时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了业绩考核目标,若长园共创业绩考核阶段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回购。

参考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长园共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2,122.00万元,长园共创1%股权的公允价值为921.22万元,本次长园共创1%股份转让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股份支付范围,转让价格276万元低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将作为股份支付费用分三年计提,具体以审计师意见为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园共创股份比例降至98.3%,仍将长园共创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资产抵押或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300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前述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87,224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前述子公司担保的余额211,873.31万元。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担保对象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相应提供资产抵押或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分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合计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授信期限两年。公司为前述子公司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园共创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长园深瑞使用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锂科技”)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水支行申请2,4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金锂科技以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6号土地(即赛维大道以北、西城大道以东高新国用(2015)第3111号和西城大道以东高新国用(2015)第3903号)及建筑物1栋、2栋101-501、4栋101(即赣(2021)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68615号、余权证高新区字第S00455861号、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0455862号)作为抵押物,公司对九江银行渝水支行为金锂科技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按公司实际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长园电力

1、名称: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第二期金峰北路89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姚泽

4、注册资本:30,005万元

5、成立日期:2006-09-15

6、经营范围:智能电力电缆附件、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设计、培训和服务;电力系统相关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交换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设计、培训和服务;电力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地质勘查;环境保护监测;电力工程及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恢复电缆本体连接、模注熔接终端的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的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商业批发、商业零售、自有房屋出租、工程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长园电力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2年10月28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上数据为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二)长园共创

1、名称: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科技六路11号A栋

3、法定代表人:王贺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3-06-01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力安全产品;电力自动化系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器机械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安装(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安防设计与施工;劳务分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提供电力产品信息咨询、培训服务;提供带电检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仪器仪表的生产、加工、销售和租赁;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维护;物业管理(取得资质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99.30%股权,自然人伍保兴持有其0.7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三)珠海运泰利

1、名称: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B型厂房

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4、注册资本:34,61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09-18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通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珠海运泰利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四)长园深瑞

1、名称: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科技北一路13号

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4-06-30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系统及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及控制系统及设备、信息及通信系统及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系统及设备、电源系统及设备、储能系统及设备、电池管理系统及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及设备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长园深瑞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2年10月28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上数据为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五)金锂科技

1、名称: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

3、法定代表人:魏仁忠

4、注册资本:13,866.7102万元

5、成立日期:2009-12-28

6、经营范围:电池材料、电芯、电池制品、五金、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抵押物情况

前述上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不存在抵押的情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基于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按银行要求提供抵押物及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提供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中长园共创另一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未按比例提供担保;金锂科技其他股东持股较分散且未参与金锂科技日常运营,金锂科技本次授信申请由金锂科技提供土地房产抵押,并由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能对前述子公司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9,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1.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9,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1.33%。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300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6日

至2023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2023年2月1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300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公告涉及投资者索赔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未生效;其他案件处于二审判决阶段等,详见公告正文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投资者索赔案件中公司为被告,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正文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进展涉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未生效,公司已在2022年度就已披露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本次进展涉及的其他诉讼,预计整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财务影响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一)投资者索赔诉讼进展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2089),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近期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等文件,深圳中院对前述案件中63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前述投资者赔偿款合计约1,204.07万元,公司应负担案件受理费约17.12万元。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此外,1名投资者向深圳中院申请撤诉,深圳中院已作出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二)其他诉讼(仲裁)进展

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进展涉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未生效,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审慎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已在2022年度就已披露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本次进展涉及的其他诉讼,预计整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财务影响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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