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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函告,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减少53,611,926股,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减少60,300,000股。上述因素使得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公告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28085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期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8347%减少至7.186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函告,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减少53,611,926股,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减少60,300,000股。上述因素使得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大型新材料新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司,形成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模式。公司在做好氯碱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业务,公司拥有气态、液态、固态储氢技术,积极推动制氢、储氢、储能及氢能应用产业化的发展,建设运营我国首个民用液氢工厂,投资建设内蒙古第一座加氢站,助力氢能源交通、储能、分布式发电、电子工业、半导体、冶金工业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将因持有人实施转股而增加,从而将使得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将持续关注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公告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28085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0,918,020股;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广州农商行持有公司权益变动(增加)比例累计达10.9197%。截至2023年1月19日,广州农商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40,91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19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农商行已根据相关规定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可能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收到股东广州农商行出具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广州农商行持有公司权益变动比例达到法定应披露标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农商行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广州农商行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0,918,020股,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广州农商行持股比例增加10.9197%。截至2023年1月19日,广州农商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40,91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19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在本次权益变动(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前,广州农商行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上述权益变动可能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

广州农商行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广州农商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因此亦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大型新材料新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司,形成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模式。公司在做好氯碱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业务,公司拥有气态、液态、固态储氢技术,积极推动制氢、储氢、储能及氢能应用产业化的发展,建设运营我国首个民用液氢工厂,投资建设内蒙古第一座加氢站,助力氢能源交通、储能、分布式发电、电子工业、半导体、冶金工业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2、公司将继续关注广州农商行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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