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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46,721,32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7.1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8%。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46,721,32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7.1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3%;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46,721,326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3.6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8%。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破24号之一裁定批准的《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约定:“豫联集团按年度分期清偿完毕的债权部分,债权人应配合解除相应比例的股票质押,并及时办理质押变更登记或解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2023年2月1日,公司收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部分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约定解除质押股份23,350,935股,占豫联集团持股总数的2.17%,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4%。本次解除质押后,豫联集团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1,046,721,32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17%,占公司总股本的26.08%。

根据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表示将继续积极协调债权人履行《重整计划》安排,推进已清偿部分相应比例的股票质押解除工作。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的计划,若计划发生变动,豫联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将持续督促豫联集团按照《重整计划》严格履行清偿义务及办理相应股票质押解除相关工作,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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