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路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文新祥、周剑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与江苏苏能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能光伏”)共同投资成立合资销售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中合肥集成认缴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持有51%股份;苏能光伏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持有49%股份。合资公
- 公司 投资 公司 管理 证券 经济 0
-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 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华塑建材”)诉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戴飞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15日、2021年11月12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7月6日、2022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41号、2021-043号、2021-074号、2022-011号、2022-048号、2022-073号公告。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