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张昌均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
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3-01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被立案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张昌均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
张昌均同时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除张昌均外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和业务流程,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公司高管团队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也将采取相应履职衔接安排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3-01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6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长张昌均先生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无法正常履职。会议由副董事长万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调整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经研究决定,拟提名何连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张昌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3-01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收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经研究决定,拟提名何连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张昌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何连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选举何连俊先生为公司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何连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何连俊先生简历
何连俊先生,1981年8月出生,法律硕士。历任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科员;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纪委委员;四川省天然气管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四川省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筹备工作组组长、四川省天然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何连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川能动力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川能动力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何连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川能动力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3-01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与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8)62070817
邮编:610000
(四)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方式。如股东、股东代理人需现场参会的,应遵守当地及公司所在地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请予以理解配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参加会议回执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现场会议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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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个人(单位)持有__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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