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同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参会人员围绕立法目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等方面发表观点。
近日,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同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参会人员围绕立法目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等方面发表观点。
据介绍,目前,我国涉及金融稳定的制度规定分散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多部法律中,相关条款分散,规定相对比较原则,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安排。专门制定金融稳定法,作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的制度安排,可以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监管能力提升,加快国际金融中心法治建设,为全国金融法治实践积极贡献地方智慧。一方面,起草并推动《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为本市地方金融监管作出基础性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起草并推动金融领域首部浦东新区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出台,助力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进一步提高国际金融中心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以金融稳定法出台为契机,强化法治思维,坚持底线思维,推动健全上海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进一步深化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互动合作,更多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并精准反馈,不断提升金融法治工作水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张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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