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调整增加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967证券简称:内蒙一机公告编号:2023-003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增加经营范围议案》。
同意调整增加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67证券简称:内蒙一机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兵器工业集团“1+5”战略,聚焦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保障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增加经营范围议案》,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一、经营范围调整增加的目的及原因
为更好履行强军首责落实强军新“三步走”战略的客观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27年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战略目标,擘画了新时代强军事业发展蓝图,对处在供给侧的军工企业指明了战略需求,必须牢牢把握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方向,把握新质新域战斗力是战争致胜关键变量,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发展,优化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推进侦察预警、联合打击、战场支撑、综合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打造强大战略威慑体系。把握俄乌战争作战模式、作战装备的深刻启示及我军战备建一体化推进指导原则,在地面突击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总体技术、专业核心技术等方面增加投入、积聚力量、统筹资源,研制出好用耐用管用实用的新装备,研发出引领装备发展的核心技术,适应备战打赢急需。
为满足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转型发展的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军工制造业企业正在由生产制造商向产品制造服务商转型,由产品制造向产品创造发展,必须跟随推行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产业化体系步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新的增长引擎。推动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与此相适应,兵器工业集团以打造兵器特色优势产业链为目标,深化论证实施以高端装备制造、数字产业化为代表的“10+N”民用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加之地方经济发展以新能源带动新工业,以先进制造业带动新型工业化,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优势,形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现有经营范围表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要求,在原有经营项目不减少的前提下,对现有经营范围表述进行优化,使表述更清晰简明。
(二)增加经营范围
新增“野战工事装备;模拟训练装备;智能/无人装备;方舱;武器装备试验检测;装备产品试验服务;集成电路、电池、特种设备、光电子器件设计、研发、制造、购销及售后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增材制造装备、物料搬运装备及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销售;增材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太阳能发电、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除第十九条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正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
备注:仅加粗字体为优化表述内容,斜体加粗字体为新增内容。
证券代码:600967证券简称:内蒙一机公告编号:2023-005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日
至2023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四)联系电话:0472-3117182
(五)传真:0472-3117182
(六)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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