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陈平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

证券代码:002706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陈平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陈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平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陈平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根据陈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减持价格未违反承诺。

5.陈平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陈平先生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陈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06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1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回购的股份??。

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30.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78元/股;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4,300,038股,最高成交价为15.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1元/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总金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630,266.00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员工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

(二)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监事邱艳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均不够对持有人会议施加重大影响。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申请,在2023年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090,038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过户价格为7.00元/股,符合《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实际认购股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至此,公司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标的股票已过户完毕。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卫东、乔桂滨、延波、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截至2023年2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4)。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中序号2议案名称有误,现更正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年2月21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