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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本次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和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本次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和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期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

(七)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若按照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70%;

若按照回购金额下限1,5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75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6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2023年2月22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004,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回购最高价格16.1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66元/股,回购均价12.51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508.65万元(不含交易成本)。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总数2,004,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按照截至2023年2月22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说明:因目前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尚未授予,故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中股份仍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流程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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