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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科技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本报告期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关于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673,198.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射频收发芯片及高速高精度ADC/DAC芯片、电源管理芯片、微系统及模组等。2022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持续优化,加大市场开拓,强化内部管理,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2、关于2022年度净利润的情况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114,120.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993,856.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3%。

3、关于2022年末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78,998,584.23元,较期初增长333.8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097,965,906.02元,较期初增长355.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9.21元/股,较期初增长241.81%。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2022年度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333.8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355.54%;公司股本较期初增长33.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增长241.81%,上述变动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使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二)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会与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科技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锐”)、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汉宁”)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至低于5%;根据相关规定,大股东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截至2023年2月27日,股东宁波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领锐、苏州汉宁合计减持比例累计达到2.175%;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领锐、苏州汉宁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减少至3,7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3.465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为原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领锐、苏州汉宁发来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表格中的“减持比例”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因四舍五入,“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各持股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需进行预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系原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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