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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于1987年12月22日经监管机构批准成立,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第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全华强;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00万元。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3H22201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85608。

(二)股权结构信息

(三)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组织架构如下:

董事会:负责决策建立和维护财务公司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框架和政策体系框架)及基本原则;负责决策财务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可承受水平,决策可承受上述风险水平的依据和方法。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责;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疏于履行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能的行为进行质询;负责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违反内控要求的行为,并根据规定程序实施问责。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相关组织机构,保证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制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措施及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负责监督和评价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负责建立财务公司授权体系;负责组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财务公司精神和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在董事会既定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框架下,审批涉及财务公司整体业务经营与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基本策略与基础政策;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审批重大风险事件或风险信息解决方案或处置措施;负责监督和评价风险控制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负责审批向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信息科技战略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决策;负责监督信息科技建设各项职责落实情况,审核信息科技战略规划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整体情况;负责数据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并不限于数据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内控制度制定及完善,对外合作事项等;负责审议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外包管理制度流程、重大外包决策,审核外包合同,监控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成效;负责审批公司信息安全方面建设规划、预算及建设方案,协调公司资源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审议信息安全评估报告,审批批准信息系统产生日志的复查频率及保存周期;审议确认年度信息科技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年度应急演练结果;负责审议数字化转型管理评估和考核体系,确保各业务条线系统推进转型工作;负责审查、评估与监督公司金融科技伦理落地实施情况开展,防范、化解金融科技活动伦理风险;负责审批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的其他信息科技管理事宜。

办公室:负责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与运行、会议管理、信息报告与披露、公文管理、印章证照管理、业务招待、保密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管理、招聘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培训管理、职业发展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考勤与休假管理等工作。

战略管理部:负责战略管理、计划管理、组织管理、岗位管理、制度流程管理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税收政策、会计核算、会计档案、日常费用报销、税务核算等工作。

内审部:负责内部审计和履职问责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与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经营控制部: 负责经营规划、资本规划、资金计划、流动性管理、预算管理、费用管理、经营分析、业绩评价、监管报表报送等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党的宣传工作、工团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及纪检等工作。

资产保全部: 负责公司各项业务风险资产的保全管理及组织和实施,具体包括催收、清收、诉讼、资产处置、呆账核销、核后管理及保全档案管理等;负责对区域风险资产的保全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对催收、清收、诉讼等外包机构的综合管理;负责清收暂存车辆的综合管理;负责外包服务费用的综合管理;负责风险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档案管理;负责其他特殊问题的处理。

风控合规部: 负责全面风险管理、风险政策管理、风险监控、风险管理模型工具管理、风险处置、资产风险分类的认定与分析、内部控制、法律事务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绿色信贷、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法集资管理、牵头案防工作、对接监管等。

公司业务部:负责集团金融业务规划、供应链金融业务规划、市场营销、产品开发、客户服务;负责国际业务产品规划、国际业务政策管理、国际业务研究、国际业务营销、代理结售汇业务、外汇市场信息咨询服务;配合风控合规部落实反洗钱等相关工作。

结算部:负责账户管理、结算、清算、票据管理、结算系统管理、配合风控合规部落实反洗钱等相关工作。

商用车批发业务部:负责商用车批发业务模式设计、商用车机构客户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业务政策制定、业务效率监测、关键节点质量控制、业务运行评价、放款审核、业务处理、档案管理工作、业务推动和区域团队管理、配合风控合规部落实反洗钱等相关工作。

商用车零售业务管理部:负责商用车零售业务关键模式、流程、管控规则管理等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质量及效率管理、条线运行管理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模式体系重构及保证金模式重构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制度体系及合同管理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信息系统统筹管理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移动金融模式及微信、APP平台管理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政策管理、渠道分级管理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区域业务管理、贷后现场管理组织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外部数据、技术、外包合作服务商各类外包引入及抵解押日常外包管理运营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轻卡全流程直客管理模式建立及标准化运行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放款审核、业务处理、档案管理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报表报送体系、征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等合规管理工作。

商用车销售管理部:负责商用车业务总对总工作及渠道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商用车零售业务行业对接及创新探索、市场洞察以及对标管理工作;统筹商用车零售业务产品规划管理及创新产品管理工作;商用车零售业务定价管理及金融产品管理工作;创新业务(轻卡/二手车/后市场等)的销售运营和区域及渠道推动工作。

乘用车零售业务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乘用车零售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乘用车零售业务模式、业务政策、制度流程、条线运行监控与评价等工作;负责乘用车零售业务渠道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乘用车零售业务销售管理、销售推动等工作;负责乘用车零售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相关风险管理要求,并组织条线日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乘用车零售业务条线信息系统建设及优化;负责组织开展乘用车零售业务条线培训、团队管理等相关条线管理工作;配合风控合规部落实反洗钱等相关工作。

乘用车批发业务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乘用车批发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乘用车批发业务模式、业务政策、制度流程、条线运行监控与评价等工作;负责乘用车批发业务总对总合作及销售推动等工作;负责乘用车批发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相关风险管理要求,并组织条线日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乘用车批发业务条线信息系统建设及优化;负责组织开展乘用车批发业务条线培训、团队管理等相关条线管理工作;配合风控合规部落实反洗钱等相关工作。

个人业务评审部:负责乘用车零售业务电话调查及信贷审查工作;负责商用车轻卡业务电话调查、评审;负责商用车经销商担保授信审核及贷后非现场管理;负责零售业务征信查询、零售业务还款扣划工作;负责零售业务外包对接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零售业务其他相关工作。

法人业务评审部:负责经销商批发业务、机构客户、集团信贷业务、乘用车批发业务授信审查、贷中审核及贷后非现场管理。

市场营销部:负责统筹新媒体营销工作,负责官方网站建设与管理、微信及微博等官方在线平台的建设与维护;统筹开展营销策划及品牌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开展客户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商用车营销资源管理工作;中重卡推动营销,负责商用车零售业务中重卡渠道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

区域:负责所辖地区商用车业务的市场开拓、渠道关系维护、客户服务等工作;负责所辖地区商用车业务的贷前调查、贷款实施和贷后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法院、律所、第三方清收机构等,完成催收、清收和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所辖地区内商用车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负责乘用车零售业务市场开拓、经销商关系维护、实地调查、上门催收等相关职责;负责乘用车批发业务贷前调查、贷后现场管理等职责;负责所辖地区其他相关工作。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财务公司完成了风险评估模型的建设及优化工作,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财务公司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监控风险。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AB角管理办法》、《客户存款账户管理办法》、《集团成员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集团成员单位其他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银行存款账户实施细则》、《银企对账实施细则》、《结算业务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丢失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结算部印章管理实施细则》、《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工作管理办法》、《上门服务管理办法》、《资金账户头寸管理实施细则》和《存款产品管理实施细则》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业务。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在双方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各成员单位资金。成员单位可通过一汽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转,一汽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设置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账服务。财务公司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有效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便利。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流动性管理。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资金管理计划,保证了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4)资金融通。财务公司流动性充裕,目前主要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和正回购进行对外融资。

2、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为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财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财务公司的信贷计划、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批;财务公司业务部负责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贷款清收等工作;结算部门负责信贷资金发放。财务公司针对集团信贷业务特点制定了有关集团信贷客户授信业务、票据业务、保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资产风险分类等制度规章。

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对象的范围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法规的要求,对信贷资金的用途、收息情况、展期贷款、逾期贷款等进行监控,对信贷资产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进行贷后检查,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覆盖充足。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完全对标商业银行的建设标准。截止目前已投入使用的系统有网上金融服务系统、综合柜面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核心账务处理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支付平台、总账系统、运控系统、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征信系统、费控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基本涵盖风险监测、风险分析、不良资产处置等风险管理环节,基本实现了全过程风险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建设。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等26个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障财务公司运营的IT支撑。对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管理与维护、灾备及应急处理、用户及权限管理、密钥管理、异常业务处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系统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系统各关键控制环节均设置多级审批以控制操作风险,系统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等不相容岗位权限严格分离。

4、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方面,财务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按照《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和实施了《内部审计工作基本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审计部门切实发挥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围绕公司战略目标,聚焦风险领域,推进核心业务审计全覆盖,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突出重点,聚焦风险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对核心业务进行了审计,同时针对关键业务环节、重点业务部门开展了多个专项审计,全年完成内部审计项目15项,具体包含核心业务审计2项:商用车业务区域管理审计、结算业务审计;资产保全相关审计1项:呆账核销审计;风险管理审计3项: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市场风险管理审计、全面风险管理审计;合规管理审计6项: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审计、反洗钱管理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业务外包管理审计、征信工作管理审计、合规管理审计;信息科技管理审计2项: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审计、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人力管理审计1项:绩效与薪酬管理审计。在审计整改工作方面,强化整改过程监督和完成情况验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截至2022年末,除尚未到整改止期的事项外,所有审计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整改执行率100%。通过开展审计项目,发挥监督作用,促进风险防范、提升管理。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合并口径资产合计                  14,257,335.3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75,590.27万元,营业收入657,074.58万元,利润总额261,157.92万元,净利润180,621.30万元;2022年1-12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1,341.02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6,965.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3.64%。

(二)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43.60%。

(三)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比例为22.10%

(四)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占资本净额比例为0。

(五)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87%。

(六)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占存放同业余额比例为10.05%。

(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占资本净额比例为51.69%。

(八)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占存款总额比例为0.09%。

(九)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为62.52%。

(十)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占资本净额比例为1.12%。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1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常短期借款余额为0元,支付借款利息0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算账户上存款余额为3.4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根据对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法人治理架构、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过程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了解和评价,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3-01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 2022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4.15%,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放弃已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377.4907万份,需由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而形成,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2023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3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1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3月27日,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7日,公司通过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2019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4月25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4、2019年4月25日,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3月17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4月22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07月30日,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4月26日,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和十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5月27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和十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放弃已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377.4907万份,需由公司注销。

三、对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上述合计377.4907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放弃已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377.4907万份,需由公司注销。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合法、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1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受市场影响,采购及销售的实际金额小于预计金额,其中单项超预计的主要为2022年新增业务。

关联方信息

注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21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注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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