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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补充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月22日披露了《关于与济南市人民政府签署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临2023-055号公告,涉及协议以下简称“济南投资协议”),现就上述公告涉及的投资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月22日披露了《关于与济南市人民政府签署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临2023-055号公告,涉及协议以下简称“济南投资协议”),现就上述公告涉及的投资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本次披露的济南投资协议涉及建设30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配套30GW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建设期5年,计划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10GW电池和配套组件产能。其中首期10GW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于2024年上半年开工,2025年上半年投产,目前第二、三期项目是否启动及具体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项目的实施存在因国际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等不确定性风险。

2、投资协议中约定,如战略合作协议生效后一年内,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协议内容自动终止。该项目预计于2024年上半年开工,无实质性进展主要是指公司未能在战略合作协议生效后的一年内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如出现协议内容自动终止的情形,协议双方无需承担违规责任。

3、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360亿元(含流动资金),而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为246.90亿元、净资产为90.59亿元、货币资金为56.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31%,公司在手货币资金与本次项目投资总金额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将通过日常经营所得自有资金(含票据)、政府补助、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根据公司对投资项目的测算,预计资金来源中日常经营所得自有资金约占30%-40%,金融机构借款约占45%-55%,政府补助约占15%-25%,如未来择机启动资本市场融资,则所募集的资金也将有助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促进项目的建设。如按上述金融机构借款规模测算,可能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的进一步提升和财务费用的增加,进而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此外,公司前期曾公告关于浙江义乌1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义乌30GW高效晶硅太阳能组件项目、珠海一期3.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扩产项目及10GW配套组件项目等建设计划,计划投资金额为246.61亿(含流动资金),公司尚存在一定资金缺口,在实施上述项目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能及时筹措到充足资金的风险。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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