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7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少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预算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招文、邢志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微盟集团:预计第二季度各项业务和经营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 微盟集团5月11日晚间发布2023年一季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广告收入达到31.3亿元,同比增长58%。SaaS订单同比增长约20%。报告期内,国内广告市场需求复苏强劲叠加公司调整对广告主折扣政策,促使广告收入大幅增长。公司预计第二季各项业务和经营质量将会更进一步提升。
- 产经 公司 证券 0
-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能瑞”)、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近期中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电网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地铁”)以及吉林省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部分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亿元。公司现自愿披露相关中标信息如下: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2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 公司 公司 管理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