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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6月07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31日(星期三)至06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b@huatega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6月07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6月07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石思慧

总经理:傅铸红

董事会秘书:万灵芝

财务总监:陈丽萍

独立董事:肖文德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6月07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31日(星期三) 至06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b@huatega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万灵芝

电话:0757-81008813

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2.5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1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1)。

(4)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9月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11)2022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年2月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13)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数量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2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5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22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5月4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781,750元,其中记入股本人民币2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56,750元。

截至2023年5月4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合计25,000元。变更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335,880元,股本为人民币120,335,880元。

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21,231.35元,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20,335,88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0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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