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1,719,2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257,891.55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现金红利的发放,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博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博发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非居民企业股东,由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等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66219991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杰鸿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闫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