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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反担保的主合同金额为157,258.01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华院南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8.54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天华院”),系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下称“建行南京城南支行”)。

●本次担保为天华院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天华院(南京)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华院南京公司”)向建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的《出具保函协议》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反担保的主合同金额为157,258.01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华院南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8.54万元人民币。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75,471.7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5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0日,天华院南京公司与建行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出具保函协议》(下称“主合同”),约定建行南京城南支行为天华院南京公司出具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57,258.01美元的履约保函。

2023年5月30日,天华院与建行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对前述主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 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7.65亿元,其中:(1)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1.69亿元;及(2)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5.96亿元。前述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无需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前述担保计划的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公开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本次担保在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项下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 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甲方):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3. 主合同金额:157,258.01美元

4.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保函申请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期间:自《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承担主合同项下保函的付款义务之日后三年止。乙方在保函项下多次付款的,保证期间至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日后三年止。

6.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并对部分原有贷款进行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优化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担保计划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计划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担保在上述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范围内,故上述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适用于本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75,471.7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53%,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25,371.96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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