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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2-00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关于授权委托公司H股股份名义持有人并指定境外代理券商及境内证券公司开立H股证券交易账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B转H业务实施细则》,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需授权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名义持有人,并指定一家境外证券公司作为境外代理商,及指定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在境外代理商处以其名义开立H股证券交易账户。

董事会同意:授权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H股股份名义持有人;指定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境外代理券商;指定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在境外代理券商处以其名义开立H股证券交易账户。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 2022-00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B股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3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水泥股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到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54号),批复核准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22年2月25日,公司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B股股票将自2022年3月3日起停牌,预计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2日为公司B股最后交易日。此后公司B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在此期间,公司A股股票不停牌。

公司目前获得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但聆讯通过后依然要符合香港联交所的上市条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2-007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水泥股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到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54号),批复核准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B转H项目”),并已于2022年2月25日收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B股股东提供平台申报实施其现金选择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2月28日本公司B股股票收盘价为1.893美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945美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1.945美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全体股东注意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B转H项目详情,应阅读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公告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修订稿)》全文。

●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申报主体: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的股东。

●申报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下午3:00。

●申报代码:706080

●申报简称:华新现金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投资者需使用B股证券账户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

●上市公司B股股东在申报现金选择权前及申报期间将原持有的股票卖出、申报跨境转托管或发生其他冻结、非交易过户的,视为无效申报。

●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的B股前三大公众股的累计持股量超过B股公众股总额的50%,则该等现金选择权不可实施,华新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

●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跨境转托管业务,将其所持股票转出至自身已有的或新开立的H股账户,直接进行H股交易。如投资者确有需要在境内交易转换后的H股,需办理B股证券账户指定交易,但只可单向卖出。

●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及确定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后,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B股股票摘除,并于取得香港联交所正式批准公司H股上市的批准函后,以H股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申报主体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的股东。

2、申报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3、申报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下午3:00,期间公司B股股票停牌。

4、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5、申报代码:706080

6、申报简称:华新现金

7、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8、收购价格:1.945美元/股。

9、申报数量: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不超过154,408,766股。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现金选择权将不予实施,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1)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导致前三名B股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数超过B股公众持股量的50%,(2)香港公众股东人数少于300人。

10、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海螺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1.945美元/股将股份出售给海螺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二、关注事项

(一)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二)股东申报前应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现金选择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三)对于同一账户中的股份,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四)本公司在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和截止日刊登行使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

(五)上市公司B股股东在申报现金选择权前及申报期间将原持有的股票卖出、申报跨境转托管或发生其他冻结、非交易过户的,视为无效申报。

(六)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的B股前三大公众股的累计持股量超过B股公众股总额的50%,则该等现金选择权不可实施,华新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

三、费用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B股交易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棋大道东600号

联系人:王璐、吴昕

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五、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对申报结果进行核对,剔除无效申报。

3、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的B股前三大公众股的累计持股量超过B股公众股总额的50%,则该等现金选择权不可实施,华新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

4、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及确定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后,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B股股票摘除,并于取得香港联交所正式批准公司H股上市的批准函后,以H股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5、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后续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6、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跨境转托管业务,将其所持股票转出至自身已有的或新开立的H股账户,直接进行H股交易。如投资者确有需要在境内交易转换后的H股,需办理B股账户指定交易,但只可单向卖出。

7、公司B股股票自

2022年3月3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2日为公司B股最后交易日。此后公司B股股票将进入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的B股前三大公众股的累计持股量超过B股公众股总额的50%,则该等现金选择权不可实施,华新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如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及确定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后,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B股股票摘除,并于取得香港联交所正式批准公司H股上市的批准函后,以H股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公司目前获得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但聆讯通过后依然要符合香港联交所的上市条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2-008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B转H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以下简称“B转H项目”)申请事宜,已于2022年2月25日收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并于2022年3月1日发出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B转H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了B转H业务涉及的跨境转登记、存管和持有明细维护、交易委托与指令传递、清算交收、名义持有人服务、风险管理等相关业务。《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规定了B转H涉及的业务和技术准备、登记及存管、公司行为、清算交收、风险管理等内容。

公司目前获得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但聆讯通过后依然要符合香港联交所的上市条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证券公司等相关主体如对上述《B转H业务实施细则》、《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相关内容有疑问,可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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