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达到0.04元或者当基金净值达到1.10元或以上,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实施收益分配。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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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达到0.04元或者当基金净值达到1.10元或以上,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实施收益分配。
(2)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少分配1次,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多12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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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3月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2年3月1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中航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长城证券、银河证券、国元证券、西南证券、西部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万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浙商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华泰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中邮证券、世纪证券、九州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东方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东北证券、国联证券、国海证券、华福证券、东方财富证券、华宝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中金公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联储证券、国金证券、英大证券、长城国瑞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平安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国都证券、中泰证券、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信期货、交通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郑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玄元保险、中国人寿、汇林保大、蚂蚁基金、度小满基金、利得基金、腾安基金、财咨道、上海基煜、和耕传承、奕丰基金、宜信普泽、众惠基金、创金启富、肯特瑞、招商银行招赢通、和讯、万得基金、爱建基金、富济财富、万家财富、嘉实财富、一路财富、新华信通、苏宁基金、汇成基金、唐鼎耀华、国美基金、济安财富、中正达广、中民财富、蛋卷基金、好买基金、金观诚、格上富信、新浪仓石、上海汇付、虹点基金、盈米基金、中证金牛、天相投顾、众禄基金、华羿恒信、科地瑞富、凤凰金信、新兰德、诺亚正行、普益基金、浦领基金、大连网金、金斧子、民商基金、中期时代、凯石财富、陆金所、喜鹊财富、同花顺、植信基金、联泰基金、挖财基金、天天基金、长量基金。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④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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