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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雄邦向南洋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和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文灿”)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为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提供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25,0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天津雄邦提供担保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雄邦向南洋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及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为江苏文灿提供担保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文灿向南洋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及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雄邦

1、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5年1月8日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夏青路8号

6、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汽车用和通讯、机械及仪表用等各类压铸件,及其生产用模具等工艺装备和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天津雄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江苏文灿

1、名称: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7年8月25日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930号

6、经营范围:汽车用压铸件、摩托车用压铸件、模具、夹具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江苏文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天津雄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担保金额: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

(二)为江苏文灿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担保金额: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部分授信及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法国百炼集团应付给其供应商的相关款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88,75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5%;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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