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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64,846,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2%。陈清州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482,3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64,846,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2%。陈清州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482,3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清州,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清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64,846,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票来源:首发、资本公积转增、增持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4,482,3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

4、拟减持方式及期间: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陈清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34,563,246股海能达股票,也不由海能达回购该部分股份。”截止目前,陈清州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清州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陈清州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陈清州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陈清州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陈清州先生承诺窗口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4、陈清州先生承诺向公司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根据减持情况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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