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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76,6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3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00%。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76,6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3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0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监高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9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7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2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1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5%。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减持主体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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