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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432证券简称:九安医疗公告编号:2022-076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主要投资于固收、类固收等标的。原自有资金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委托理财额度授权期限不变,本次申请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了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董事会拟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8)。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432证券简称:九安医疗公告编号:2022-07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021年以来,随着公司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资金规模也逐步增大,原有的委托理财额度已不能满足公司现有的资金管理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主要投资于固收、类固收等标的。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不变,本次申请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调整前:使用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调整后:使用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范围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主要投资于固收、类固收等标的。

4、投资期限

调整前: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申请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自有资金中包括外币资金,主要来自公司在境外的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信托等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受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存在违约风险,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不能按期收回(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3、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实施、检查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正常资金运转所需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拟开展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障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主要投资于固收、类固收等标的。原自有资金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委托理财额度授权期限不变,本次申请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充裕,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太平洋证券对九安医疗本次拟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432证券简称:九安医疗公告编号:2022-07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2年9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南开区南开工业园雅安道金平路3号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022)87611660-8220

联系传真:(022)8761237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2投票简称: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九安医疗(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附注:

1、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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