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8,997,9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71%)的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3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8,997,9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71%)的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3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的通知,三和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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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因三和公司是公司创始股东的持股平台,主要是由于部分合伙人自身有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票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63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0年06月10日,三和公司合伙人刘毅、姚凯、王任大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可转让公司股份法定额度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切实履行。
除上述承诺外,三和公司不存在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其他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三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三和公司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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