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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谢威炜。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谢威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因参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获授的激励股份,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股东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威炜先生不存在此前已作出、东方精工已公开披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与股份变动有关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谢威炜先生此前已作出、东方精工已公开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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