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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30证券简称:华西能源公告编号:2022-07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积极促进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工程”)工程总包主营业务的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与宁波华瑞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瑞”)拟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同时对华西工程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1.6364元/注册资本元,其中,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出资16,800万元、宁波华瑞(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出资13,200万元,合计增资金额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西工程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增加至38,332.9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332.93万元。其中,黎仁超持股10,266.44万元、占华西工程26.78%的股权;宁波华瑞(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持股8,066.49万元、占华西工程21.04%的股权。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华西工程资本公积。

公司放弃本次华西工程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部分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授信将先后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向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期限两年,额度合计25.15亿元人民币并在其额度内使用。具体授信额度由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授信方式以银行批复为准。

担保方式:

(1)由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为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由权属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泉驿区柏合镇经开区新区龙华路以西工业用地(土地证号:龙国用(2010)第115761号,使用权面积126295.8㎡)、位于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56号厂、办公楼等(房权证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1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2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3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4号,建筑面积共计68832.12㎡)提供抵押担保。

(3)由权属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龙乡大道68号低排放余热高效节能锅炉产业化项目不动产[土地面积55384.83㎡,房屋建筑面积55154.16㎡,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04575号(配电室)、川(2019)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04568号(空压机房)、川(2019)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04564号(探伤室1号)、川(2019)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04572号(低压配电室)、川(2019)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04563号(探伤室2号)、川(2019)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02604号(2号厂房)、川(2019)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04548号(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

(4)待公司持有的位于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56号的华西能源营销中心与特种锅炉研制基地-004#厂房含办公楼(4栋)、综合楼(6栋)、门卫及消防水泵(7栋)(建筑面积22913.53㎡)产权证书办理完成后为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签订具体的授信、担保、借款等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详情请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证券简称:华西能源公告编号:2022-07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华西工程资金实力、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助于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2.本次增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本次增资作价的依据是基于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确定,完全遵循市场原则,增资价格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证券简称:华西能源公告编号:2022-07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积极促进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工程”)工程总包主营业务的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与宁波华瑞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瑞”)拟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同时对华西工程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1.6364元/注册资本元,其中,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出资16,800万元、宁波华瑞(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出资13,200万元,合计增资金额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西工程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增加至38,332.9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332.93万元。其中,黎仁超持股10,266.44万元、占华西工程26.78%的股权;宁波华瑞(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持股8,066.49万元、占华西工程21.04%的股权。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华西工程资本公积。

由于公司资金困难、没有富余资金参与本次增资,且增资不改变公司对华西工程的控制权,公司放弃本次华西工程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2.参与本次增资交易的对方黎仁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手方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因参与本次增资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黎仁超先生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姓名:黎仁超

职务:公司董事长

通讯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黎仁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手方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黎仁超先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也不存在有占用华西工程资金、要求华西工程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经查询,黎仁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波华瑞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宁波华瑞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675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成鹏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40493745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股权结构:

王振兴持股400万元、刘凤珍持股100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华瑞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与公司、华西工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宁波华瑞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也不存在有占用华西工程资金、要求华西工程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经查询,宁波华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0965897797

注册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13栋

法定代表人:黄有全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电厂工程项目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总承包、节能减排项目总承包、环境工程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和水处理项目的专业化开发、改造、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培训和咨询;工程设计及咨询;电力工程调试;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站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国内贸易;金属材料生产、销售;贵金属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工程施工、管理、运营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建筑材料、家具的销售;机动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华西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2.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华西工程由于2022年因实施了利润分配,2022年8月末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明显降低。

3.其他

标的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除已披露的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由于拖欠货款或延期交付等原因发生的买卖合同、供货合同、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外,标的公司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8月末,华西工程总资产137,955.56万元,净资产32,728.90万元,2022年1-8月,华西工程实现营业收入237.32万元,净利润-9,575.58万元。

2.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华西工程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截至2022年8月末,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2,530.83万元,评估减值198.08万元,减值率0.61%。

根据以上审计、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32,728.90万元为华西工程的整体估值,作为本次增资的作价依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投资方(甲方):甲方1黎仁超、甲方2宁波华瑞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被投资标的公司(乙方、目标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3.增资价款:甲方1同意依据增资协议的相关条款与条件,由甲方1以人民币16,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266.44万元,取得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26.78%的股权。甲方2同意依据增资协议的相关条款与条件,由甲方2(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以人民币13,2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066.49】万元,取得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21.04%】的股权。合计增资30,000万元。

增资前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完成后,华西工程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增加至38,332.9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332.93万元。其中,黎仁超持股10,266.44万元、占华西工程26.78%的股权;宁波华瑞(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持股8,066.49万元、占华西工程21.04%的股权。增资价款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将计入华西工程资本公积。

4.增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

5.出资期限:甲方1、甲方2(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主体)于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华西工程缴付各自应缴增资价款的50%,剩余增资价款根据华西工程后续项目的签约进度,在首个项目签约后的三个月内分期出资到位。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股东(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和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增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华西工程仍然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华西工程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形;本次增资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华西工程的流动资金。

本次增资不涉及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有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促进全资子公司电厂工程总包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子公司资金实力、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子公司在手订单的执行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对改善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保证子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等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交易完成后,华西工程股权结构有所变化、但不改变公司对华西工程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黎仁超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通过对本议案以及公司事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华西工程资金实力、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助于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作价的依据是基于具备合法从业资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确定,完全遵循市场原则,增资价格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本次增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华西工程资金实力、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助于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2.本次增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本次增资作价的依据是基于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确定,完全遵循市场原则,增资价格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 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30证券简称:华西能源公告编号:2022-07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 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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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简称“广发银行海口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为广发银行海口分行向公司提供的贷款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上述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小写45,000,000元),贷款期限2年,用于开展个贷不良资产管理业务。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9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视频方式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董事均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吴坚董事长、总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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