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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2-09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6)。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2-09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等数值为预估数,不构成对公司股东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规模不达预期、收益不达预期或投资成本超出预期等风险,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

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

4、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持续推进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光电显示领域的产业链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郧西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超高清电子玻璃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或“本协议”)。拟在郧西县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端电子玻璃生产线、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和高端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规划占地约500亩,预计首期投资20亿元。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代表人签署对外投资事项下相关投资、合作协议、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本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郧西县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郧西县人民政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郧西县人民政府

乙方: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超高清电子玻璃生产项目。

2、投资主体: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在郧西注册成立新的独立法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项目公司承继,并签订补充协议。

3、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端电子玻璃生产线、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和高端电子玻璃生产线。

4、项目投资:预计首期投资20亿元。

5、项目选址和用地:拟选址于郧西县城北工业园,规划占地约500亩。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因甲方工作影响项目建设进程时,可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并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如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施工,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视情况可调整合同开工、建设、竣工时间。

(2)因乙方原因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乙方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奖励补贴政策。如已享受或部分享受,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退回所享受的奖励补贴资金,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由守约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签署,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光电显示领域的产业链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存在的风险

1、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等数值为预估数,不构成对公司股东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规模不达预期、收益不达预期或投资成本超出预期等风险,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

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

4、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2-09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12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3年1月12日下午3: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上述审议事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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