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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证券代码:002279证券简称:久其软件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赵福君主持,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通”)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上市。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附件1,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深耕主业、聚焦行业的战略方向,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与战略客户管理,增强研发支撑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项目交付效率,持续为政企客户数字化转型赋能,公司对组织机构优化调整如下: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预算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将绩效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预算与绩效管理委员会。

2、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新设市场与战略客户管理委员会,下设专项办公室,负责市场营销与战略客户关系规划决策及相关管理工作;新设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以及产品研发和交付项目质量的监管。

3、为进一步精简组织机构,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撤销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发展部、运营监管部,相关职能分别并入技术与产品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部和信息中心;此外,交通事业部研发相关部门并入公司研发中心,整合研发资源管理。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案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证券代码:002279证券简称:久其软件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劲岩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有利于华夏电通自身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此外,公司通过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有利于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本次发行上市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经营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华夏电通保持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方案,充分考虑了现阶段证券市场的情况,符合华夏电通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上述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9证券简称:久其软件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2、华夏电通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华夏电通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华夏电通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

3、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

4、华夏电通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证券代码:873588)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华夏电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栗军

注册资本:5,627.5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9月14日

营业期限:2001年9月14日至长期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6号楼5层101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维修计算机;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华夏电通47,980,000股,持股比例为85.2593%。

主要业务:华夏电通主要为司法领域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涵盖科技法庭、智慧审判、智慧管理等相关产品及运维服务。

华夏电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华夏电通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5,372,026.08元、24,323,672.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4.58%、9.21%,财务指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华夏电通于2021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目前华夏电通为基础层挂牌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华夏电通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三、本次公开发行方案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少于100万股且不超过1,31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1,506.5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华夏电通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96.5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发行对象:本次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已在北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北交所合格投资者和除询价对象外符合规定的配售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对象(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规定禁止认购者除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东数量不少于200名。

5、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华夏电通采取与其主承销商自主协商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华夏电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其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如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6、发行底价:本次公开发行每股价格不低于12.5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华夏电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其主承销商在发行时协商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华夏电通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部分或全部置换。

8、拟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0、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在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1、本次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华夏电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有效。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若在此期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四、华夏电通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华夏电通长期深耕于司法领域,为相关用户提供科技法庭、智慧审判、智慧管理等核心产品,致力于通过科技赋能我国司法改革事业。本次发行上市对于华夏电通而言,一是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促进华夏电通智慧转型升级战略,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升行业影响度;二是有利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对于公司而言,通过华夏电通在北交所上市,有利于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降低公司经营管控风险。

公司与华夏电通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分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为华夏电通的控股股东,并且公司及华夏电通均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华夏电通本次发行期间,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出具《关于保证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关于填补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关于不得影响或干扰发行上市审核注册工作的承诺》及《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等声明及承诺文件。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华夏电通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申请

为保证本次子公司华夏电通北交所上市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本次子公司华夏电通北交所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在华夏电通中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做出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与华夏电通本次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决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事项除外),参与申请发行上市等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签署发行上市相关决议、上市申报文件、声明承诺等事宜。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本次子公司华夏电通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及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就本次子公司华夏电通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全权处理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交所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与北交所、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北交所上市申请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北交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子公司华夏电通北交所上市的各项文件等各项事宜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决定与本次子公司华夏电通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递交、接收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期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授权期限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六、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华夏电通为基础层挂牌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华夏电通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华夏电通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

2、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3、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9证券简称:久其软件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其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其政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申请合计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向银行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久其政务取得上述授信额度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适时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赵福君先生代表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本次银行授信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9证券简称:久其软件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5、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504会议室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针对提案1.00和提案2.0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时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股份的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1.00和提案2.00。此外,上述提案1.00至3.00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及上门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3年3月16日下午5: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晶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邮编100176)

电子邮箱:qiujing jiuqi.com.cn

联系电话:010-5802298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本次大会预期2小时,与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9投票简称:久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您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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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王柏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柏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绍祥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林大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韩成轩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星期三)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3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下午16:00在公司10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二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01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2月26日通过通讯及书面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七人,现场出席董事五人,独立董事张平华先生、赵桂苹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积生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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