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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2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定于2023年03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2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定于2023年03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23年03月14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45,324,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0.7519%;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3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5,237,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5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6,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1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陈新民先生、LIAORAN先生、刘杰先生、由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13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陈新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2%。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1.02《关于选举LIAORA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2%。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1.03《关于选举刘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8%。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1.04《关于选举由春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8%。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TANWEN先生、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13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TANWE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8%。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2.02《关于选举王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8%。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2.03《关于选举叶建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8%。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华志军先生、李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13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华志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8%。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3.02《关于选举李娜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145,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9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9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2568%。

表决结果:?当选 □未当选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45,32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6,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4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林绮红、黄乾元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15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于2023年02月24日分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0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03月09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情况(简历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陈新民、LIAORAN、刘杰、由春燕;

独立董事:TANWEN、王波、叶建木;

任期:任期三年,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13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情况(简历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郭佳维;

非职工代表监事:华志军、李娜;

任期:任期三年,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13日止。

最近二年内没有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心湄女士,独立董事周兵先生、杨德明先生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心湄女士、周兵先生、杨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15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新民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医科大学药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珠海市科技进步特等奖、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珠海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曾任珠海丽珠制药厂销售大区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研究所所长、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总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新民先生持有公司72,047,1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LIAORAN先生,1995年出生,加拿大籍,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材料工程本科学历。曾任职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广东智媒云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职务。

LIAORA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女婿,与本公司聘任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心湄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质量保证部经理、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由春燕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商务总监、商务总监兼普药事业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由春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4,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TANWEN先生,1956年出生,美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内不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副研究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曾获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学者奖; 美国心脏学会及哈佛大学研究学者奖;第四届中国侨界贡献奖;国务院侨办百名杰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奖等。近年来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百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和市级科研项目20余项。广东省侨办华人华侨创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TANWE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波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荣获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历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政协广州市委员会法制工作顾问,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等。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会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会议主席、党委书记。

王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叶建木先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市公司济川药业(600566)独立董事。2003年7月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任教至今。目前担任上市公司保隆科技(603197.SH)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港股国华(00370.HK)独立董事。

叶建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华志军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珠海润都药业有限公司监察员、广东润泰药业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广州润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广州润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碧泉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润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狼旗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中达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弘武太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赛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胜龙牛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华志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娜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副主任。现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职务;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佳维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6年9月26日起就职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销售部市场专员职务,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发展部业务拓展专员职务,现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发展部业务拓展经理助理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郭佳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03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郭佳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郭佳维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3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郭佳维先生简历:

郭佳维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6年9月26日起就职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销售部市场专员职务,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发展部业务拓展专员职务,现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发展部业务拓展经理助理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郭佳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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