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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766,023,589股为基数,扣除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56,010股后,即762,967,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6.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457,780,547.40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份305,187,031股。

2、本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3、本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56,010.00股后的762,967,5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66,023,58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71,210,62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4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17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4月2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71,210,62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82元。

九、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57,780,547.40元=762,967,579股×0.6元/股;本次实际转增的总股份数=实际参与转增的总股本×转增比例=305,187,031股=762,967,579股×0.4。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及转增,本次权益分派的现金分红总金额及转增总股份数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总股份数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597606元/股计算,每股转增股份数应以0.398404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597606元/股=457,780,547.40元÷766,023,589股;每股转增股份数=转增的总股份数/总股本=305,187,031股÷766,023,589股)。综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7606)/(1+0.398404)元/股。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科技大厦八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原秋玉

咨询电话:0391-2956992

十一、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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