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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433,492,5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12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47,186,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71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86,306,4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18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1.01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1.02 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488,277,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740,397,076。

关联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04,813,8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433,408,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84,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8,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46%;反对84,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10.00关于申请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2,433,48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11.00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430,331,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3,16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12.00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430,331,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3,16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13.00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430,331,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3,16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14.00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430,331,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3,16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15.00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430,331,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3,16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同时,股东大会听取了如下汇报事项:

1、《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关于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3、《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亦迪、张意璇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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