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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4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171,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81,989.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目前尚未开立回购账户,不存在回购账户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1,171,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3、咨询联系人:伍旭君、周央君

4、咨询电话:0574-63537088

5、传真电话:0574-63537088

七、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4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中大力德,证券代码:002896)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函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文件;

2、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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