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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4,5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4,5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预计转增54,540,000股;不送红股。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实施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6,3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0,89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3年6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2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90,89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8305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公司5%以上股东平阳县晟睿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平阳县晟飞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平阳县晟雨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其他股东平阳县晟洵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平阳县晟进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董监高成员陈群、王黎莉、谈云峰(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冯明超、李畅、张丽娇、林敏,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群

咨询电话:0577-63870169

传真电话:0577-63878286

十、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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