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前述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2.37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1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34.6695万份调整为452.2950万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2.3745万份。本次注销情况及原因如下:
鉴于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前述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2.37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1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34.6695万份调整为452.295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82.37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7月29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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